第七七六章:躁动的人们(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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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东市。 往来的车马络绎不绝,笔行、酒肆、铁行、肉行、雕版印刷行等,还有赁驴人、杂戏、琵琶名手、胡姬舞者……各色手艺,相聚一堂。 东市是长安城中手工业生产与商业贸易的中心地之一。 这里店铺毗连,商贾云集,工商业十分繁荣发达。 东市内生产和出售同类货物的店铺,分别集中排列在同一区域,叫做行。 堆放商货的客栈,叫做邸,邸既为商人提供存放货物的地方,又替他们代办大宗的批发交易。 东市的工商业不仅分门别类,更多达二百二十行,而且各行业的经营,都有相当的规模。 长安朔方商会分会馆,就坐落在东市东北角的未名湖畔。 今早,五艘飞艇从北面铺天盖地而来时,不少去过朔方的商贾就开始朝这里汇聚。 驻守长安分会的主事叫甄有财,是马周挖掘的能人,本身能力出众,尤擅经营之道。 不过,这种文不成武不就的人,在这个时代比普通力工还不如,因此一直没有出头机会……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 甄有财当年在不少酒楼混迹过,从普通店小二干起,一路经历过门面、账房、后厨、柜台……等各种岗位工作。 对于经常在酒楼出现的人物,他都会长个心眼,倒也不是为了攀高枝还是阿谀奉承什么,只是单纯的划定一个不能惹的人物名单,说直接一点就是怕死。 有一次,马周与几个文人起了争执,因他们嘲笑马周一个文人寄居武将家中,落了文人的脸面等等,事因不去追究。 甄有财当时就对马周有所耳闻,知道他也是穷苦人家出身,虽然名气不小,但肯定斗不过对方,因此便提醒了马周一句。 当时马周还不甚在意,直到甄有财将那几个人的来路、靠山、家庭情况,以及过往与谁有过什么过节,后来如何如何报复等等,详之又详的娓娓道来。 马周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虽然狂妄,但在长安这种天子脚下,他就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寒士,哪里是那些二代们的对手。 若是没有甄有财提醒,或许他活不过三日,但知道对方手段的马周,还是有自救之法的。 后来的结果,吓了甄有财一跳,马周先发制人,一篇文章送到某个大人物手中,直接就治了那几个文士的罪名…… “甄主事,甄主事……” “啊,哦,洛川兄。” “怎么,昨夜望春楼酒劲还没过去?” “呵呵,洛川兄说笑了,就是想起一些往事,让诸位见笑了。” 分会议事厅内,甄主事端坐上首,回忆起与马周唯一的一次交集,心中不免生出感慨。 就是半年前,有人找到当时已经是酒楼掌柜的他。 ******** 天空中红云翻滚,数不尽的雷蛇交错缠绕,盖顶的红云盘成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案。 少阴与少阳位置,两只血红色的巨大竖瞳,喷薄着毁天灭地的冰与火,席卷大地。 红云下方,一处原本犹如人间仙境的山门,转瞬间被毁于一旦。 与天道相比,就算是人仙也不过一合之敌。 更何况,这只是一个以制符为主的普通宗门。 此时,红云旋涡的正下方,一个不屈的少年指天怒吼。 少年的视线中,一道道熟悉的身影在他面前先后倒下,那是陪伴他成长的师门长辈,还有对他疼爱宠溺的师兄师姐…… 或许是少年的怒吼声再次触怒了天道,红云翻滚之间,形成一尊巨大的怒火雷龙。 雷龙张开血盆大口,眼里闪烁着智慧的竖瞳,尖啸一声,俯冲向少年…… “啊!” 苏云在被雷龙吞噬的瞬间惊醒。 伸手擦掉额头上密布的细汗,眼里一丝不甘的神情中,却是深深的无力与懊悔。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七天了。 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死,而是在另一个世界得以重生,苏云一无所知。 只记得临死的那一刹那,身体内所有的灵气瞬间转化为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案,少阴与少阳的位置,在瞬间完成转换。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现在这样…… 起床走到桌子旁,苏云端起茶壶喝了一口,苦涩的味道让他忍不住蹙眉。 “这个地方的水和茶叶实在是太……” 无奈的摇了摇头,苏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早上五点半。 全然没有睡意的苏云,走到书桌旁坐下。 看了一眼房门,倾听了一会儿屋子里的动静,见没有吵醒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苏云才低头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铅笔盒。 铅笔盒有些老旧生锈,上面是一只灰色的狼和几只白色的小羊羔。 苏云对此视而不见,打开铅笔盒,将里面的材料取了出来。 一杆牛毫笔,一盒朱砂粉末,以及三张与铅笔盒差不多长宽的黄纸。 这一点点东西,就花了苏云两百多块钱,几乎把前身的小金库掏空。 但与苏云要做的事情比起来,区区黄白之物并不算什么。 苏云将材料平放在桌上,起身将一旁的窗帘拉开,顺手将玻璃窗往外推开。 微风轻拂,远山雾霭缭绕。 苏云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皱了皱眉头。 与青符宗相比,这座小山的空气质量实在太差劲了。 一念及此,更加坚定了苏云制符的决心。 虽然他一身修为尽失,并没有办法调动自身灵力制符。 但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他发现晨极紫光还能够为他所用。 或许无法用来提升自己的修为,因为苏云如今还没有开辟丹田,无法储存紫气。 不过,仅仅是调动紫气,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眼看太阳就要升起,苏云重新走到书桌旁坐下。 慢慢运转宗门传承的青符心法。 同时,右手伸出,以五字执笔法立起笔杆,轻点朱砂…… 远山的清风吹散了晨雾。 一缕冥冥中难以感应的光芒瞬间笼罩大地,唤醒沉睡了一夜的万物生机。 就在这宝贵的一刻,苏云右手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在黄纸上落下了第一笔。 苏云没有睁开眼睛,这张符他已经画过无数次,而且,他也没有多余的紫气用来打开天眼,普通人的眼睛,根本就看不到朱砂纹路闪烁的青色光芒。 第一张黄纸很快被苏云画满了古怪的纹路,就在他想提笔接着画第二张的时候,体内的紫气为之一滞,接着以神秘不可测的方式消失无踪。 苏云睁开眼睛,扭头朝窗外看去,几只雀儿划过天空,叽叽喳喳,第一缕朝阳将小山照得金光发亮,院子里传来大公鸡的啼叫声。 “前后不过三个呼吸,唉……还是太短了,只够画一张最简单的离尘符。” 苏云摇了摇头,拿起画好的符纸反复打量。 虽然他没有灵气,无法打开天眼,但长年累月积攒的经验告诉他,这张离尘符可以用。 苏云会心一笑,拿着符纸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 院子的东南角,是这个家的厨房。 灶炉旁边有一个大水缸,主要用来盛放日常饮用水,苏云就天天看外公直接生喝里面的水。 苏云也喝过两次,总觉得这个所谓的山泉水味道怪怪的,还比不上宗门浇花的小溪水。 走到大缸旁,苏云看了一眼外公的卧房,听到老人家绵长的呼噜声,苏云呵呵一笑。 单手提起见底的水缸,迅速将符纸贴在大缸底部。 若是苏云这个时候拥有天眼,他一定会看到。 以符纸为中心,空气好像被瞬间引爆,一层层连绵的波动迅速弥漫开来,围绕水缸形成一个青色的防护罩,显然这张离尘符的效果不错。 苏云满意的拍了拍手,拿起一旁的扁担和水桶,开始新一天的锻炼。 小青山下沟村,位于闽省南山县东南角的一个偏僻小山村,总人口还不到三百人,大都是留守的孤寡老人和儿童。 原身的苏云,高中还没毕业后就回到了这里,一开始是因为外公身体不好,他作为彼此唯一的亲人,理应回来照顾。 后来外公身体渐渐调养好了,苏云也没打算继续回去复读,不为其他,就是单纯的穷。 国家早就已经九年义务教育了,可是,谁又能想到,有人连买教科书的钱都没有? 苏云的外公叫赵大胆,不是诨号,身份证就是这个名字。 年轻时候的赵大胆,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走山汉,每次进山总能有收获,那个时候山里的野兽还很多,普通人进去,那也是十去七回,至于没回来的三个: 或者被自己人的陷阱害死,或许是被什么毒物毒死,或许干脆被猎物反杀…… 唯有赵大胆,虽然也曾险象环生,甚至摔断过腿,但依然活得坚挺。 后来,十年的时候,赵大胆救下了一对被关牛棚的父女,带着他们躲进了深山老林。 故事可能有些老套,赵大胆与那个女子日久生情,竟然在山里生了一个女儿。 只是,好景不长,十年转瞬即逝,那对父女后来被家人找到,双双回城。 丢下赵大胆和那个没有出身证明的小女儿相依为命。 对这些往事,苏云全当听个笑话,对于他来说,现在只有两件事。 一是完成前身的使命,让外公安享晚年。 二来,苏云遥望天际那颗明灭不定的启明星,他还想着回去……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下沟村的村民吃惯了小青山的山泉水,所以村子里几乎没有水井,大家都是引山泉水来用。 有条件的人家会在山上修一个水槽注水,然后用水管连接家里的水龙头。 这样用起来就跟自来水没两样,而且还不用浪费电抽水。 没条件的,就只能像苏云这样,上山一担担往山下挑,来回有二里地。 像院子里那个大水缸,苏云要来回三趟,满满六桶水才能够装满。 自去年辍学回来照顾外公开始,苏云就这样挑了一年多的水,身上都是结实的腱子肉。 唯一的不好,就是肩膀有一条明显的肉茧。 装满大水缸,苏云拿起葫芦做的水瓢,舀起被离尘符净化过的山泉水喝了一口。 “啧啧啧,这才是人喝的水!” 苏云满意的笑了一声,转身开始生火做饭。 小米粥用砂锅熬煮,再弄几碟外公腌好的咸菜。 这咸菜对苏云来说,是个意外惊喜……明天的离尘符就贴咸菜缸吧,对身体有好处。 看了一眼缸里发酵完美的酸豆角,苏云口水狂涌,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这种特殊的美味。 或许是因为水质被净化的关系,今天的小米粥气味特别清香。 原本还在呼呼大睡的赵大胆在睡梦中抽了抽鼻子,竟然不自觉的吧唧了一下嘴。 别的老人都是睡眠很浅,可赵大胆却不同,还跟个年轻人一样,总是睡到天光大亮才起来。 “外公,起来吃饭了。” 苏云的声音从院子传到屋内的时候,赵大胆刚好睁开惺忪的双眼,闻着空气中弥漫的米香味,满是沧桑的脸颊露出一丝满足的笑意。 简单洗漱过后,赵大胆走到院子的青石桌旁坐下,看了一眼锅里还在沸腾的小米粥,忍不住探头闻了闻:“今天煮的粥好香啊,小苏,手艺有长进呐!” 苏云为他添了一碗米粥,笑着说道:“或许是五叔公的小米种的好吧。” “切,那小子要真有这个本事儿,三层楼都盖起来了,怎么可能还住瓦片屋里。” 赵大胆说着,端起小米粥美美的吃了起来。 苏云是融合了记忆的,所以,对爷孙俩这样的相处方式还算习惯。 赵大胆没什么文化,却从小教导苏云,食不言和寝不语的古训。 院子角落的鸡王伸长脖子朝安静吃饭的爷孙俩看来,滴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期待之色。 按理说,这爷孙俩吃剩的米粥会搅拌一点麦麸作为它的食物,不知道为什么,它特别期待今天的早餐…… 可惜,让它失望了。 那个养了他六年的臭老头,竟然端起砂锅,拿着大勺子将米粥吃了个干干净净。 “嗝!好吃,小苏,你今天煮的米粥特别甜。” 赵大胆将砂锅放下,狠狠打了个一个饱嗝,黝黑的双颊仿佛都红润了几分。 苏云笑而不语,他还没有吃完,有不说话的权利,便也省得解释太多,露了马脚。 赵大胆也没有再问,而是起身走到大水缸旁,拿起葫芦瓢舀水涑口。 咕噜噜两下,水没有吐出来,而是直接被他喝了进去。 “奇了怪了,这水也感觉特别的甜。” 苏云一直偷偷观察着他的反应,闻言,笑着打趣道:“我看是您太饿了,吃什么都香。” 赵大胆将葫芦瓢凑近鼻尖闻了闻,没有闻到什么特殊的气味,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苏云的说法。 “对了,外公,今天您还去镇上吗?” 离下沟村最近的一个镇叫霞美镇,要翻过一座大山,出入非常不便。 苏云忽然想买几味中药,打算熬一点药汤打熬自己这具新的肉体,为淬体期做准备。 赵大胆叹了口气,似乎思忖着什么,皱眉道:“是要去一趟的,不过,可能去了也是白去,现在的人都喝品牌酒,对咱家这种自家酿的果酒根本没兴趣。” 自从国家开始严打后,赵大胆就没进山打过猎了,后来转行学人家酿酒,其他的酒酿得一般,唯有一种酒得了真传。 说起来别人可能觉得是忽悠,但这酒真的是赵大胆偷偷观察山里的猴子酿酒学来的,所以这酒又叫猴儿酒,属于果酒的一种,度数很高,一般人喝个二两就差不多了。 苏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您如果去的话,记得叫上我,刚好,我也想买点东西。” 赵大胆不疑有他,点了点头后,忍不住又舀了一瓢水喝了起来。 这时,院门口一阵急促的跑步声传来。 苏云动了动耳朵,没有回头去看,就已经知道来人的身份。 “大哥,小苏在不在?” 来人先是看到正在水缸旁喝水的赵大胆,喘着粗气问道。 赵大胆没好气的瞥了来人一眼,朝正在吃饭的苏云方向努了努嘴。 苏云没办法,转头朝来人看去,起身招呼道:“七婶娘早,吃过了吗?” “吖,早早早,我吃过了,呵呵……吃呢啊!”说着就自顾自推门走了进来。 蛋黄的长裙,蓬松的头发……老年版! 吨位级别的身材,加上那头酒红色的泡面头,几乎是农村阿妈的标配。 这位是七叔公的老伴儿,刘春华,今年五十又三,在十里八乡都算是有点名气的媒婆。 靠着给人做媒,硬是供一儿一女上了大学,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也见两个孩子回来过,更没有接老两口进城享福的打算…… “小苏呀,不是婶娘唠叨,你也老大不小了。” “婶娘,我今年才十八!” “十八怎么了,十八……当年婶娘十八就生了你小叔咯。” “年代不一样了,现在十八岁的人还在读书呢。” “你还想回镇上读书?” 刘春华诧异的问道,一旁的赵大胆明显露出一丝期许之色。 然而,苏云接着摇了摇头,读书顶个屁用,老子还有漫漫修仙路要走,不比读书香!? 见赵大胆失落的叹了口气,刘春华先是尴尬的笑了笑,又道:“既然不打算再读书,那为什么昨天的相亲不去啊,人家姑娘在县里的奶茶店等了你两个多小时。” 刘春华言语颇为恳切,虽然对苏云放鸽子的行为有些不满,但绝没有责怪苏云的意思,只是委婉的表达他这样有点不厚道,毕竟,她都已经帮忙约人家姑娘出门了。 苏云闻言,有些迷瞪,想了想,才回忆起来,这个约定是在他来之前,前身答应刘春华的,自己这些天一直在适应新环境,哪里有心思关心这个。 想了想,苏云歉意的说道:“婶娘,这次是我不对,昨天忙着忙着就给忘了,不过,您真的不用再给我介绍了,我真没打算这么早成亲。” “那可怎么办,你之前还答应得好好的,今天人家姑娘都跑我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