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四章 还要继续吗
“现在是我打断你的四肢,还是你打断我的四肢?” 陈远似笑非笑,缓缓朝着少年走去。 盛雪沁想要开口劝解,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见到陈远走来,灵羽被吓的连连退了好几步。 他不由的壮了壮胆,深呼吸了一口气,将身子站直,厉声大叫道:“小子,本少爷的确看走了眼,你的确很强。” “但是,不要说是在百夜城,哪怕是在整个九阳域中,你也不要太放肆,我灵家出世,注定要君临九阳域,我灵家要你死,不管你有什么背影,都无法逃脱!” “真是一个蠢货。” 陈远身形一闪,瞬间出现在灵羽面前,摇了摇头说道:“灵家这么多年没出世,一出世颜面都给你这种蠢货给丢光了。” 陈远突然站在了自己的面前,这顿时让灵羽大吃一惊,他立刻后退,但已经迟了。 “嘭!” 只听一声巨响,灵羽瞬间被陈远直接踏在甲板之上,动弹不得。 被陈远直接一脚踩住了,灵羽顿时脸色涨红。 他的修为在九阳域年轻一代也算是顶尖的,已然到了天君中期巅峰,但此刻哪怕他想拼命反抗,但却依旧无法动弹丝毫。 陈远的脚就如同泰山压顶一般,将他压制的死死的。 “一只蝼蚁罢了,也敢在我面前大言不惭。” 陈远冷冷的看了眼灵羽,说道:“灵家有你这样的子弟,实在是丢光了你们灵氏的颜面,更对了你们老祖的脸。” “我是灵家的人。”原本已经被吓破胆子的灵羽,在听到自己老祖之后,顿时胆子一壮,再次对陈远厉声喝道:“小子,你有本事就动我试试,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死!不管你有多么强大,不管你背后的靠山是青羽宗也好,甚至是玄炎皇朝也好,我灵家都会为我报仇!哪怕你的靠山是圣人也不行!” 说到这里,灵羽的胆气就更大了。 灵家老祖破而后立,境界修为得到了突破,哪怕是圣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如今灵家的年轻一代,都是希望自己灵家能够再次重振辉煌,称为九阳域乃至明灵大6的霸主。 “灵家老祖要出关了?” 听到灵羽的话,就连盛雪沁也是大吃一惊。 她此前是知道灵家老祖已经恢复了,但距离出关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才对,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要出关了。 虽然盛雪沁从未见过灵家老祖,但是关于灵家的传说却是听说过。 事实上整个九阳域乃至明灵大6,那些顶级宗门世家都听说过。 “不错。”此时灵羽不免有些得意说道:“我家老祖已经从重伤之中恢复过来,并且斩断了后患,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等他老人家出关,我凌驾必定会重新凌驾在明灵大6之上,迟早有一天还要杀到上面前!” “若是有人敢招惹我灵家子弟,老祖出世后必然会灭他九族!” 说到这里。 灵羽不由的为之骄傲。 事实上,灵羽也从未见过自家的老祖宗。 不过,灵家中人都知道关于自己灵家老祖的事迹,也知道灵家曾经辉煌无比,并非在这明灵大6扎根。 哪怕后来没落了,灵家依然在明灵大6拥有霸主级别的地位,与如今的圣地石家相比也逞多让。 但后来灵家却突然宣布隐世,灵家这才完全消失了各大势力的眼中。 灵羽在灵家不过是一个小辈,他虽然知道一些事情,但并不是十分了解灵家真正的起源。 但哪怕如此,他知道自家老祖原本就是圣人巅峰的存在,如今更是有机会突破这个境界,这对他而言绝对是无敌的存在,甚至在整个明灵大6都是可以横扫一切的存在。 因此,灵家老祖还未真正出关,灵家的一些子弟就已经按捺不住,纷纷出世。 这断时间,任何势力在得知他的身份后,都会给他三分颜面,就连一些世家宗门的长老人物,都会对他礼敬相待。 “灵家老祖。” 陈远淡淡说道,提起灵家,他心理不由有些感慨。 “没错,你有本事就动我一下试试看,我老祖出关那日,哪怕你有圣地撑腰都没有用,必然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盛雪沁张口语言,本想为灵羽开口求个情,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灵家子弟在百夜城出事,必然会牵连的青羽宗,更何况如今正是多事之秋,再加上陈远的身份。 但她最终还是没有开口,他也明白,这个看似是来自陈家旁系的男子,并没有将灵家放在心上。 “咔擦!” 灵羽话刚说完,一阵骨碎声突然响起。 “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天地,鲜血直接染红了甲板。 陈远一脚踩下,直接将灵羽的双腿直接踩断,这让他痛的不由叫了起来。 “你!!!” 灵羽回过神来,又惊又怒,厉声大叫。 在灵家出世的这段时间中,只要他一般出自己的老祖,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吓的脸色白。 他以为自己搬出自家老祖,陈远就会被吓的放了自己,再给自己恭敬的跪下道歉。 但没有想到,陈远不仅没有放了他,甚至还将他的双腿踩断。 “啊!!” 灵羽好不容易从剧痛中回过神来,再次出一声惨叫声。 “咔擦!” 一次骨碎声再次响起,陈远一脚直接将灵羽的手腕踩断。 “小……小畜生!我要杀你!!” 灵羽此刻面目狰狞,尖叫说道。 “咔擦!” 又是骨碎声响起,陈远直接将他双手所有的骨头直接踩碎,这痛的灵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到了这一刻。 灵羽再也不敢再叫,再嚣张了。 陈远看着此时痛的已经快要虚脱的灵羽,神态冷淡,淡淡说道:“你还要继续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