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佣兵初体验
“呵呵,这傻鸟还以为自己是贵族呢决斗,你有资格决斗吗”刀疤脸大汉不屑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 “对不起,不过您可以在这里揍他,只要不动用武器,怎么打都行,当然,失败者要负责赔偿损失。”酒保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 酒保刚才也被安德说的一愣,不过他也是见过的人多了去了,很快就从安德有点尴尬的脸色上发现这位应该是不知道规矩,而不是刻意装逼。 “额,好吧。”安德随手把短剑从腰间抽出来放在吧台上,扭头朝刀疤脸大汉那边走去。 “啧啧啧看他弹铜币的手法,还以为不是菜鸟,结果还真是个菜鸟。这么昂贵的武器就扔在吧台上”吧台另一边,两名穿着妖娆的女冒险者嘀嘀咕咕。 以安德如今的财富地位,虽然只是随手拿出一柄短剑,剑柄剑鞘上也没什么装饰,可那是他不喜欢在武器上加装零碎,短剑本身可也是精品武器。 “你说谁会赢”一头蓝发的女冒险者问道。 “当然是菜鸟赢。”黄头发的女冒险者毫不犹豫的确定“刀疤脸就是力气大一些,这菜鸟不知道是哪家跑出来的少爷,肯定不缺少武技训练而且,你不觉得菜鸟走路的姿势很帅吗” 安德走路的姿势到底帅不帅,在每个人的眼中有不同的答案。 比如刀疤脸,他不但不觉得安德走路的姿势,有任何帅气的地方,而且觉得特别别扭。 明明对方就是那么普普通通的对他直走过来,没有任何动作,可是他偏偏有一种怎么都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心脏砰砰砰的猛跳,冷汗顺着额角流下。 他想站起身来,可是腿脚发软使不上力; 想举起人头大小的木头杯子反抗,可平时强壮有力的臂膀发不出半点力道。 这简直就像是在他小时候最深沉噩梦的翻版。 孤独弱小而无助的他,在黑暗中,独自面对渐渐笼罩过来的巨大阴影。 “啊”刀疤脸狂叫一声,终于从浑身无力的噩梦中惊醒过来。 可是下一刻,刀疤脸头皮一紧,五根手指如铁爪般扣住他的脑袋,可怕的力量让他全然无法抗拒。 咚 刀疤脸的面孔正面朝下、沉重的拍击在桌子上,发出的声音让人不忍心猜测他鼻子形状是否完好。 当然,刀疤脸自己倒暂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他已经晕了过去。 安德放开刀疤脸的脑袋,看了看自己右手,嫌弃的刀疤脸的衣服上擦了擦刚才抓着刀疤脸的脑袋,不可避免的揩了一手油。 这年头,就算爱美的贵族女性也不是天天洗澡,粗鲁的冒险者十天半个月能洗一次澡,就算是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了。 当安德回到吧台前坐下时,背后传来议论纷纷。 “刀疤这是变成白痴了吗连避让招架一下都不会了” 一名就坐在刀疤脸身边的大汉望着安德的背影,问另一名同桌冒险者。 “哈,谁知道,脑子进水了呗反正看着刀疤这混蛋挨揍,我是挺高兴。”另一名大汉笑道,甚至还为此端起酒杯“为刀疤” “为刀疤”几名大汉一起笑着端起了酒杯。 刀疤就倒在他们身边,这几条大汉不但没有半点同仇敌忾的意思,反而颇有些幸灾乐祸。 实际上,除非是交任务领赏金,绝大多数冒险团都不会一起等在酒吧里,只留一个人在酒吧里关注任务发布才是正常举动酒也是要钱的。 所以,他们这几个人虽然坐在同一桌上,其实却是来自不同冒险团或者佣兵团的竞争对手。 要是刚才刀疤占理也就算了,看在大家吃同一碗饭的份上,也会有人出手帮忙。 可这家伙自己嘴臭,开口就诅咒别人出门 死在野外,冒险者和佣兵对这种事情可是很在意的,为此被人打一顿着实不算什么当然你也得打得过他才行。 安德刚才可没有放出传奇生物特有的威压,他纯粹是自觉不自觉的,根据刀疤脸体内气血运行节奏,对自己行走姿态做了针对性微调。 这种针对性的微调幅度极小,甚至不是安德刻意为之。 可怜的刀疤脸几乎是心念一动就被针对性压制,在刚才短短几步间、刀疤脸自己主意识都不知道,但是潜意识已经感知到不对。 他的身体在极细微处的发力源头,从发力被潜意识警告再发力再被潜意识警告,这种恶性循环在他全身上下,已经进行了上百次之多。 别说他不过是个三级战士,就算是凝聚能量核心初级职业者也经不起如此反复挫折。 只有中阶以上职业者、形成了体内能量大循环的高手,对体内体外都有所感知,才能知道对方在这几步中的种种针对性压制。 “嘿,你可真棒”酒保大拇指一挑,略微拍了个马屁。 安德出手的高妙,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得出来。不过,他走过去,把刀疤一把按在桌面上的情景却是人人都看得到。 “哈,这不算什么。对了,你这里有朝圣艾德特方向走的任务吗”安德把还没喝完的麦酒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问道。 “你要去圣艾德特”酒保还没回答,一个女声从旁边搭话。 “嗯,我想趁着年轻出去游历一下,不过我没有什么钱,打算一边当佣兵,一边游历。”安德不在意的说着。 “我们血蔷薇佣兵团正好准备去魔雷克城,如果你想去圣艾德特,可以和我们一路,如果表现的好,我们也不是不收男人的哦。” 黄头发、大多数时候被人称之为金发,这位金发的佣兵女郎面容刚硬中带着几分飒爽,她把脸凑到安德身边,一边说,一边用极具侵略性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安德的脸。 安德现在的形象是一名年轻的剑盾战士,虽然略微扮丑了些,可在一般人眼里,相貌依然超过英俊的平均水准身体进化到安德这个境界,就算原本是丑鬼,相貌也要变得完美。 “这位女士是血蔷薇佣兵团的副团长爱莲娜,血蔷薇佣兵团在博安特城赫赫有名、主要跑百合花领到圣艾德特的商路。”爱莲娜在这里面子不小,所以酒保适时送上助攻。 大战已经结束许多年了,但是在百合花领的政策下,附近几个国家的女性强者纷纷云集,因此在百合花领中,产生了许多以女性为主的商会、冒险团、佣兵团等等。 这些女性为主的团体往往有比男性更强大的战斗力和向心力没两把刷子就留在家乡嫁人了,谁会出来闯荡 当然,这些女性团体并不是不招男性成员,只是相对会更挑剔一些。 “我能问问什么时候出发吗”安德想了想,问道。 经过刚才一抓一手油的糟糕体验,安德觉得,加入一个窥视自己美色的女性佣兵团来体验人生,应该比加入一群臭气熏天的大老爷们团体要好一些。 “如果快的话,我们三天后就走。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有一个小任务要完成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哦。”爱莲娜转了转手中的玻璃酒杯,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笑着说。 血蔷薇佣兵团是一个复合型的大型佣兵团,足有两支中队的编制也就是两百人,总部在博安特城。 作为女性为主的大型佣兵团,收录新人其实是很慎重的,不但要有人员担保推荐,而且还要经过考核才能正式进入其中。 她们甚至有自己培训新人和对应的内部晋升机制,并非阿猫阿狗都能加入。 只是这种收录标准,对于从血潮领出来的战士们会相对放松一些。 血潮领出 来的战士,出名的守规矩且战力强横大战已经结束了整整十五年,每年想加入血潮军、领到终身铁饭碗的战士不知凡几。 可是血潮军编制只有五万人,退役一人才招收一人,考核更是严格之极,不仅要出身清白,还得考核武技,除此之外还要考核纪律和基础文化课程,许多长辈是血潮军出身的男孩都考不进去。 这些男孩如果没办法加入血潮军,又不甘心就此平庸他们往往还不是长子,也无法继承家业,就会离开血潮领闯天下,百合花领就是这些年轻人出门的第一站。 这些血潮领出来的男孩一般家境还可以,能置备武器铠甲,受过教育,遵守纪律又能打,是许多百合花领女佣兵女佣兵成家的选择对象。 像安德这样武具崭新、武技不错、还识得字,却在很多细节上显示出菜鸟本质的人,又是在百合花领和血潮领交界处的博安特城出现,很是符合这种离家闯天下的形象。 所以爱莲娜才会主动招纳他,不然,你以为什么人都能进入这种大型佣兵团吗 “你先住在这里。明天有个剿灭地精的任务,如果你通过考验,我们才会考虑接纳你为血蔷薇的外围成员。”爱莲娜指了指宿舍里的床铺,让安德进去休息。 第二天,一组六人的佣兵小队,搭乘马车来到博安特城外三十里的一处村落。 艾比利灭国不过十五年,人口大量减少,因此许多村庄都荒废了。 这处村庄是在六年前重新建立起来,为日渐繁荣的博安特城种植粮食等作物。 最近,这里有村民发现地精活动的踪迹,引起了大家的不安。 因为田地多年荒废,除了重新开垦出来的部分田地之外,在距离农田不远处的树林,茂密程度几乎赶得上森林。 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博安特城出动正规军剿灭少量地精显然不符合实际; 所以博安特城的管理者花一些钱,在冒险者行会中挂了任务,请少量身手高超的冒险者去清理地精,是性价比比较高的选择。 长途马车颠簸了一路,终于在下午三点左右来到了目的地。 马车在村口停下,众人走下马车,已经有一名中年男子带着两名农民等在村口。 “是罗伯特村长吗,我是血蔷薇的穆琳。”蓝头发的女弓箭手迎了上去,自我介绍道。 “穆琳女士,谢谢你们前来支援,不过你们人数是不是少了些”罗伯特村长身材不高,但是肩宽背厚,手臂粗大,身上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皮甲,腰带上还插着一把刀。 “请您放心,我们血蔷薇不会拿自己人的性命开玩笑。”穆琳正色说。 “那你们要不要休息一下。” “不用了,我们一路都是坐马车过来并不累,还是早点解决问题比较好,不然天色晚了更加麻烦。”穆琳笑了笑,说道。 “那好,我带你们过去我们发现地精的地方就在村子外面不远,而且也不止一只。”罗伯特明显也只是客套一下。 六月份的农田中,小麦一片郁郁青青,已经长到了人类大腿高度。 “你看,这里、这里和这里,至少有十五只地精。”罗伯特严肃的说。 农田的土地松软,拨开小麦,可以清楚看到农田中一片杂乱的小型脚印。 一两只地精,对下地耕作的农民造不成什么威胁,但是十五只地精已经是一只比较强大的力量,如果有木枪和铁器,已经可以威胁到四五位农民的性命。 “谢谢罗伯特村长,您带我们来到这里已经足够,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了。”穆琳弯下腰仔细观察了一番,然后站起身来,面带微笑的说。 “请各位多加小心,地精非常狡猾,它们有时候会在树林里布置陷阱。”罗伯特有些不 放心的叮嘱几句“如果晚了,请会村子里,我为你们准备了住宿的地方和热水” “谢谢。” 血蔷薇佣兵团固然有名,可这次来的人太少了,而且其中只有一位中年的盾斧战士看起来还比较靠谱,其他人不是女性就是过于年轻。 不过,既然人家大包大揽,他也没法说什么。 等到罗伯特离开,穆琳发号施令。 “茉莉。” “没问题,交给我了。” 茉莉是一位充满活力的年轻女孩,她吹了一声口哨,两只猎犬从她身后摇着尾巴跑了出来,在脚边欢快的绕着圈。 “略特、弗雷恩,把它们找出来”茉莉把两只猎犬带到脚印边上,指着脚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