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爱演
周正看似稳如老狗,实则慌的一匹,怕夜长梦多,想要拉着队伍即刻前去沙巴克城:“现在咱们世界第一梯队的等级都到了18级,大伙的等级有点低啊。” 众人一看可不是么,周正这队人还好,平均等级在14级左右,而大前门这队人稍差,13级左右,芦柴棒这伙人的等级就惨不忍睹了,平均等级10级不到,这些人是怎么练的! 芦柴棒也是汗啊:“等级稍微练的高一点的,都被抽调出去了,这是我带的第二批了,没想到还遇到PK红名这种事,这一下就全耽搁了。” “差距有点大,我们现在打的怪他们打不动。”周正琢磨了一下:“带他们练级不是不可以,充点钱买金币买药,给杀怪主力背药好了。” 芦柴棒为难:“……啊?怕是有些人不愿意。” 周正道:“你自己带出来的人,这些话是有些不好说,伤感情对不对?没事,我来说好了。” “这……”正能量是说到他心坎上去了,芦柴棒心里感激,又有些难为情,周正已经组织大伙过来了,将人拉入一个团队,将刚才的意思说了一下。 团队里的大号自然是没意见的,反倒是几个小号开始闹腾:“不是带我们练级吗?” “晕,还要我们出药钱?要不是看在芦柴棒老大的面子上,我才不过来呢!” “最高黑暗宫廷也没叫我们充钱买药呢!八千里路不是大公会吗?” 周正笑呵呵道:“各位,如果你们叫做王无视,或者是倾城一剑,我现在不仅不要你们买药,还要叫你们老大,屁颠屁颠地送1000W给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些人,有可能是未来的王无视,或者是倾城一剑,但现在还只是10来级的菜鸟,连等级都赶不上主流玩家,还想要耍大神脾气?信不信我一个火球术送你回家?” “……” “我们八千里路公会是准备冲超级公会的大公会,要的是精锐,不是废物,如果不是看在芦柴棒的面子,你们没有这么轻易能够进来。”周正道:“什么叫做精锐?聚天下之精财,论百工之锐器,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 “……什么意思?”八级大狂风偷偷问一旁的钱换时,大前门挠挠头也看过来,钱换时咳嗽一声:“有钱,有装备的意思呗。” “没钱没装备没等级,三者里面一个都没有,是个屁的精锐啊,”周正不客气道:“喜欢当咸鱼的,我不阻碍你的梦想,自个儿玩去,想要翻身的就跟上脚步……” 队伍里有个叫做咸鱼不配有梦想的玩家叫道:“我靠!是不是影射我啊!” 周正注意到他:“那啥,那个叫做咸鱼不配有梦想的,你的梦想是不是当一条咸鱼?” 咸鱼不配有梦想气道:“我又不是咸鱼!” “……那你觉得我刚才的提议怎么样?” “还行,毕竟可以当一会儿老板,出点药钱就有人带我练级,岂不是美滋滋。” 周正立刻拍掌叫好:“咸鱼这么想就对了,要不是一个团队的,现在这时间段,谁有空带人练级?翘着腿当老板的机会可不是很多的。” 有些人听了,在下面笑出声:“也可以。” 周正正色道:“我做个比较,一级小火球的基础伤害11点,二级的是18点,三级是25点,耗费的魔法量差不多,这就是小号用技能和大号用技能的差距,同样一瓶蓝药,大号用效率还是小号用效率,一目了然!大家既然是一个团队,既要互相帮助,又要发挥优势,打怪效率要上去,又要尽可能不浪费,大号带着小号练级,小号补贴一下药水,不过份吧。” 团队里面渐渐有有小号回应:“有道理。” “正老大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周正点头:“全凭自愿,愿意补贴药水钱的,跟在我们后面背药就好了,等着吃经验,等等级上来再加入打怪的队,不愿意买药的,自个儿到野外去练级,不拦着,话就这么多,自己决定就行了。” 小号们问:“那要充多少钱?买多少药?” “自备10W金币,留一半交一半,钱交我这里,统筹安排。” “……” 10W金币,算上原本就有的积蓄,就算花钱买金其实没多少钱,周正给了半小时的筹备时间,芦柴棒带过来的三十二个小号,有二十六个表示愿意交钱,另外6个,3个问能不能现在少出一点,后期补上,有3个当场走了,带头的叫做豹子头零充。 一波收到150W左右金币,周正一下子就肥了,这才明白公会的钱居然这么好赚!难怪当初游戏才开几个小时,他买一包小魔法药都要抠抠搜搜的时候,云和月拿出60W金币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发了发了……”八级大狂风激动的快要发癫,周正敲了下他的脑袋:“发个毛线发,不要买药的吗,这么多人练级,这点钱能买几次的药?缺钱啊!” “咱们是冒牌货啊正哥,卷了钱跑啊!” “没出息!”周正断然否定他的提议。 钱换时不知该作何评价,他已经麻木了,这个正能量,心有沟壑,胆大包天! 周正先拉过大前门和芦柴棒商议,透露出这次的目的地,大前门听到是去沙巴克,心里有些异样,等芦柴棒离开去安排,大前门凑近周正:“正大哥,我跟你说点事。” “怎么了?” 大前门组织了下语言:“你知道红名村里面的坟头,里面埋的是什么人吗?” “刚来,不清楚。” 大前门神秘兮兮地说道:“这个公主坟,里面埋的就是沙巴克城主的女儿!” “……沙巴克?不是一座空城吗?什么情况?” 大前门召唤一个法师过来:“小眼镜,你来说。” 法师小眼镜先问:“正老大,知道红名玩家为什么挂了之后会来到红名村吗?” “……不知道。” “只要杀过人,只要沾上血腥,都会来这里,杀的人越多,血腥越多,来这里的时间越长。只要身上的血腥不褪去,这里就是他的归宿。”小眼镜有些神神叨叨,说道:“是因为一股奇异的力量影响,曾经有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 大前门喝了一声:“眼镜,长话短说!” 小眼镜咧着嘴:“那我说不来!” “……”周正无语:“别急,你慢慢说。” 小眼镜得意地瞟了大前门一眼: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勇士,得到了一把绝世宝刀,就是传说中的屠龙刀!得到这把刀后,勇士武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勇士带着这把刀,打退了热血世界多次怪物攻城,当热血世界的人们不再受到怪物的威胁后,勇士开始行走江湖,他要证明自己的实力,江湖上许多好汉在他的刀下缓缓倒下,这把刀让他成了热血世界上第一绝世高手,他再也没有对手,因为是高手,所以寂寞,这寂寞就是没有对手的寂寞,为了不使自己寂寞,他拿起了屠龙刀,来到了繁荣的沙巴克,沙巴克是当时是一个人人向往的乐园,沙巴克城主是一个玛法人心中的不败神话,是玛法人心中的精神支柱。他向号称武功天下第一的沙巴克城主提出了挑战,可惜自那一战后,这个神话没有了,热血世界上最后一个高手沙巴克城主也倒在了他的刀下……” “哦,这与红名村、公主坟又有什么关系呢?”周正平和地向小眼镜问道,其实心里已经在叹气了,唉,听故事吧! 小眼镜叹了一口气道:“接下来就有关系了,可惜啊可惜!” “哪里可惜?” “在战胜了沙巴克城主之后,这位勇士就彻底地崩溃了,天下已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无法承受永远没有对手的寂寞,对他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的挑战,不断的进步,而现在,他没了挑战,他体会到的只有无尽的孤独,他感到了自己灵魂的迷失,他的生命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于是在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他拿起手中的屠龙刀抹向了自己的脖子……” “自杀了?”周正又无语了,这算什么勇士…… “没有!这时沙巴克城主的女儿出现了,这是一个传说很美的女子,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一个仪态万千的女子,她的眼睛像秋夜的星星一样璀璨,然而她的眼神却如同月色下一条静静的河流一样满是忧郁,她穿着白色的纱衣,出现在如血夕阳中,出现在勇士的面前,静静地看勇士,随后离去,没有说一句话。但她的出现,勇士手中的刀再也没办法举起来,他曾经迷失的灵魂就在那一刻被那女子拯救,这一刻,他才发现,他的生命竟是如此地多情,他开始拼命的寻找这位女子。” 小眼镜停住不说,好长一段时间,他的眼中充满了向往,充满了缅怀,似乎他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勇士,这位女子就是他曾经的爱人。 这是什么毛病! 周正连忙密语大前门:“兄弟,他这是怎么了?你的人,你自己搞定啊!” 大前门连忙又拍了一下小眼镜的脑袋:“你别特么YY了,赶紧说!” 小眼镜意犹未尽地舔了下嘴唇:“后来勇士终于打听到女子是沙巴克城主的女儿时,顾不得道德的规范与世俗的目光,再次孤身前往沙巴克城,可惜他看到的只是一个静静躺着的没有了生命的身躯,这位曾经拯救过他灵魂的女子,闭上了她秋夜的星星一样璀璨的眼睛,再也不能给勇士看到她那有如同月色下一条静静的河流一样满是忧郁的眼神,就在他来之前死于一场大病,那个病就叫——相思!” 小眼镜似乎有些激动起来,声音略有了些颤抖,“勇士这才明白,原来她一直是在爱着自己,却因为自己是他的杀父仇人,而注定了两人永远无法在一起,她选择了离开,不再受相思的折磨,勇士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开始撕心裂肺地大哭,涕泪磅沱,就这样整整哭了三天三夜。嗓子哑了,他只能无声地哽咽,眼睛流血,让他看不清东西,他用这把曾经给他带来过无穷力量的屠龙刀,在这个可以遥望沙巴克的山脚,挖出这个墓,亲手将这位女子轻轻的放了进去……” 周正终于有些受不了:“想不到一个简单的公主坟竟会有这么多故事……兄弟,我就想知道,这之后的故事还特么的有多长?” “唉,”小眼镜有些责怪地瞧着他,继续说道:“勇士感觉再也无颜见公主,在公主坟前守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带着他的屠龙刀从此不知所踪,沙巴克再也没有固定城主,慢慢变成了一座空城。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传出了一个谣言,就是沙巴克有一个藏宝阁,里面有着当年沙巴克城主的无穷宝藏,也许还有传说中勇士的屠龙刀。曾经的沙巴克城主的宝藏一直没被人找到,但是从此任何有力量的人都可以占领沙巴克,成为新的沙巴克城主,而再出现一个更厉害的人,再一次成为新的沙巴克城主。沙巴克不再是从前人人向往的乐园,不再是人们的精神支柱,变成了演绎人们贪婪与好战的血腥之地,成了人们自相残杀屠场。热血世界的人已对沙巴克失去希望,有的迁到了曾经废弃的土城,有的漂洋过海去了苍月岛,还有的翻山越岭去了比奇……只有那些曾经在那里的小贩因依照公主的遗愿,没有离开,也不像其他城,对于沾满血腥的人照样做生意,只为等待公主心中的勇士。” “……不错不错。”说了半天,前面的基本都是废话,不过后面这一段话挺有信息量,周正顿时提起了兴趣:“然后呢?” “自从公主埋在这里之后,就有了一种神秘的力量,所有热血世界的人,无论是谁,也不管是善是恶,只要身上有血腥,身上被鲜血染红,就会被这种神秘的力量召唤到这里,慢慢地这里就成了人们口中的红名村。也有人说这股力量就是公主的灵魂,是她一直不停地在寻找曾经的勇士,只要她还没找到,她的灵魂就永远不会消逝,这种力量就会永远将一个个沾过血腥的人召唤到这里。” “……原来是这样啊。”周正关切地问道:“兄弟,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个传说的呢?” “人一生追求的就是一种辉煌,只要经历过,只要一个过程,哪怕只是曾经的一瞬间,哪怕就像流星划过夜空,就像昙花一现,这个生命就是完美的,就会让人充满期待,我并不嗜杀,但我不可避免地走上了传说中的勇士这条不归路,可我终究不是那一位勇士,我还没有达到传说中的巅峰,也许我永远也达不到他那种高度,当我战败的时候,我到了这里,你能明白吗!”小眼镜似乎答非所问,乌木剑指向天空,情绪中充满了激动与向往,“但我不后悔,因为我还有追求,我还有希望,我还会继续努力!” “emmmmm……”看着这位红名法师,周正再也装不出镇静,迎着小眼镜的目光,说道:“我明白了,谢谢你,只要有追求,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就不会后悔,兄弟说的很好,等下你跟那些菜鸟一队,给他们讲这些故事讲讲这些人生的道理,免得他们干吃经验混吃等死失去人生的追求。” “嗯!” “大前门,你快把这一位兄弟带到那边去,这样的人才不放出去历练一下可惜了,你愣着干什么,快快快,动作快一点好吧!” 大前门委屈:“我还有事没说完呢!” “先把他带走,有什么话都好说!po该,讲故事也就算了啊,他还给我演起来了,我拉都拉不住他!”